“三办”事项清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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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事指南表

文章来源: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| 发布日期:2017-12-08 | 点击次数:

事项名称

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

实施机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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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类型

□马上办    ?网上办     ?一次办

设定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》(2016年7月修订) 第十五条

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》(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第44号令)第五条

《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》(鄂发改规[2017]3号)第四条

办事条件

1、报省级审批、核准、备案,除省直部门和跨市(州)外的,且年综合能源消费量

1000吨标准煤(含)至5000吨标准煤(含)的项目;

2、报市级审批、核准、备案,且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(含)至5000吨标准煤(含)的项目。

申报材料

1、项目建设单位提请节能审查的请示(含项目建设单位对所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的承诺)(原件2份)

2、提供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(复印件2份)

3、项目节能报告(原件2份)。节能报告内容需按照《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》规定编写;封面加盖项目建设单位和节能报告编制机构的公章;项目符合规划设计条件。

4、若属核准、备案类的项目,需提交发改部门出具的项目核准文件、备案信息。

法定时限

无法定期限

承诺时限

3个工作日(评审时间不包括在内)

特别程序及期限

审查机关将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评审(必要时组织现场勘验)。

收费依据及标准

不收费

证照或批复名称

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书

运行流程

申请→受理→审查(专家评审或现场勘验)→决定→送达

承办机构

市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处

咨询方式

咨询电话:027-65770880;

办公地址: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,市民之家2层D26窗;  

电子邮箱:252959981@qq.com。

监督投诉方式

1、市长热线:027-12345;

2、武汉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纪委;

办公地址: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88号;

投诉电话:027-82796145;

电子邮箱:whsfzggw@163.com。

3、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督查处,投诉电话:027-65770000。

备注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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